(原标题:《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过程中的方案制定、行权、执行、监督、变更等管理行为。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部分职权委托总经理代为行使,遵循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原则。
授权基本范围包括董事会可将部分职权授予总经理行使,但法定职权及需股东会决定事项不可授权。授权额度标准应与公司经济财务指标挂钩,避免全部授权。授权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授权决策方案需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定。
授权对象须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执行周期较长事项需定期报告进展。授权事项与授权对象或其亲属存在关联关系时,授权对象应主动回避。授权事项决策后,授权对象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
董事会应对授权事项进行定期跟踪和监督检查,适时调整或收回授权。授权对象应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行权情况。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