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召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发表意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六项议案:1.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2.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3. 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4. 非独立董事选举;5. 独立董事选举;6. 监事选举。议案1和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余为一般决议事项,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5名,代表45名股东,持股5,946,810,498股;网络投票股东4,261名,持股4,236,448,502股。中小投资者股东4,302名,持股4,305,965,050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表决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