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14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持有表决权股份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2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23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85%。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50,136,100股,占99.8127%,反对85,000股,弃权9,100股;二是《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50,162,000股,占99.8642%,反对59,100股,弃权9,100股。中小股东对两议案的表决情况也分别列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