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江淮汽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淮汽车”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江淮汽车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同年11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00万元,主要用于高端智能电动平台开发项目。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江淮汽车已获江汽控股批复,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江淮汽车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