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受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定于2025年1月14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8日发布,列明了会议详情。
现场会议在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218号金鸿控股16层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142,983,400股,占总股本的21.0143%;网络投票股东共100名,代表股份13,845,835股,占总股本的2.0349%。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各子议案均获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