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自愿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
自愿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而自愿披露的信息,虽未达法定披露标准,但与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相关。公司应确保自愿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误导投资者或与依法披露的信息冲突。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重大研发进展、新产品资质等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需遵循严格的审核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对信息,董事会办公室制作文件,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提交董事长批准后披露。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管应在其职责范围内确保信息披露的质量。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自愿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需指派专人管理相关文件并及时报告信息。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