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创控股”)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持有的山东宏拓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