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为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崔东旭主持。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明确会议日期、地点、审议事项、登记办法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9名,代表股份317,895,795股,占总股本62.484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部分高管和律师列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调整的议案》,赞成票303,980,002股(95.6225%),反对票13,896,093股(4.3712%),弃权票19,700股(0.0063%)。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