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25-00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协议》,福州顺泰向浙商银行福州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34年12月31日。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福州顺泰以其持有的商业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福州凯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物业租金和物业费等经营收入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和上海名城钰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持有的福州顺泰99%和1%的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福州顺泰成立于2010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张玲,注册资本46,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福州顺泰经审计总资产155,301.13万元,负债总额111,103.17万元,净资产44,197.97万元;2023年1月至12月经审计营业收入2,616.85万元,净利润-8,795.5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53,983.82万元,负债总额110,217.52万元,净资产43,766.30万元;2024年1月至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2,148.35万元,净利润-431.66万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9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无逾期担保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