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就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千味央厨2021年11月至2025年1月期间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修订、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2025年1月3日,千味央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727,8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根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50%。千味央厨2023年营业收入为1,900,827,912.66元,较2020年增长101.28%,触发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69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0%。千味央厨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