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大特钢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公司各级员工的收入水平,调动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实现资产增值保值。制度适用于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聘任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等。薪酬管理遵循效益优先、个人薪酬与公司利益结合、责权利统一、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奖励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不同分为不同档级,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基本薪酬为100万元至200万元/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基本薪酬为70万元至120万元/年,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50万元至100万元/年。基本薪酬按月度、季度和年度三种方式发放,50%按月发放,20%按季度考核发放,30%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奖励薪酬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利润完成情况,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