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鉴于公司 2024年 9月 12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拟以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 787,801,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8,780,177.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公司已于 2024年 9月 27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2.46-1/10=2.36元/股。
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1.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失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本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3.本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