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鑫科材料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600255 公告编号:2024-06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芜湖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 | --- | | 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A股股东 | | 2 | 《关于签订<高速铜连接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A股股东 | | 3.00 |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2)人 | | 3.01 | 傅代国 | A股股东 | | 3.02 | 李明茂 | A股股东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及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宋志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 --- | --- | --- | | A股 | 600255 | 鑫科材料 | 2024/12/2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4日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唐梦颖 联系电话:0553-5847323 传真:0553-5847323 邮箱:ir@ahxinke.cn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永安路88号 邮编:24100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