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名称: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人民币 6,225.6017万元 - 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依法经营,诚信为本,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现代管理为依托,使公司取得稳定发展,让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制品、硬质合金数控刀具、整体刀具、金属陶瓷、超硬刀具、工具系统、工具镀膜、工具外包服务、硬质合金材料研究、生产与销售
第三章 股份 - 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 发行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 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 股份总数:6,225.6017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股东权利: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等 - 股东义务:遵守法律、缴纳股金、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 股东大会职权: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监事、审议财务预算等
第五章 董事会 - 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包括 4名非独立董事及 3名独立董事 - 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监事会 - 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 - 监事会职权:审核定期报告、检查财务、监督董事高管行为等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分配利润 - 分配形式: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通知形式:专人送出、邮件、传真、公告等 - 公告媒体: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科创板信息披露媒体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的程序和要求 - 解散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被吊销营业执照等 - 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清偿债务等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修改章程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章 附则 - 释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 - 章程解释权归董事会 - 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