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董事应高峰先生、姚芳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4,394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572股,回购价格为11.215元/股,回购资金总额合计477,444.98元。由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4,700股,回购价格为6.5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合计687,87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6。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