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度中期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 A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每股人民币 0.10元,每 10股人民币 1.0元。 2. 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27日(星期三)。 3. 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年 11月 28日(星期四)。 4. 本次 A股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 A股股本 5,919,291,464股剔除已回购A股股份 15,242,153股后的 5,904,049,3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5. 因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 A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5,919,291,464股-15,242,153股)×0.1元/股=590,404,931.10元;本次 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9742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A股总股本(含已回购 A股股份),即 0.0997425元/股=590,404,931.10元÷5,919,291,464股】,即每 10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997425元。 6.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7. 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本公告,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安排请见本公司发布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的公告。
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11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11月 28日。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年 11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
分配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1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 A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5,919,291,464股-15,242,153股)×0.1元/股=590,404,931.10元;本次 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9742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A股总股本(含已回购 A股股份),即 0.0997425元/股=590,404,931.10元÷5,919,291,464股】,即每 10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997425元。因此,在保证本次 A股分红派息的前提下,2024年度中期 A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7425元/股。
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51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硕、刘伯勋 咨询电话:020-87550265、87550565 传真电话:020-87554163
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文件;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