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素贞女士关于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复)
关于大恒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已收悉,经本人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截止今日,除已披露事项外,我本人不存在对大恒科技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票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函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字: 202年v{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