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姚记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对姚记科技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831,273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8,312.73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2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姚记转债”,债券代码“12710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2024年7月31日起至2030年1月24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为21.53元/股。 2、2024年6月13日,转股价格调整为20.6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0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20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姚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姚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如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姚记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姚记转债”的计划 在本次“姚记转债”满足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转债持有变动情况如下: - 姚晓丽:期初持有393,353张,期末持有393,353张 - 姚朔斌:期初持有128,183张,期末持有128,183张 - YAO SH:期初持有997,600张,期末持有997,600张 - 姚文琛:期初持有481,800张,期间卖出202,853张,期末持有278,947张 - 邱金兰:期初持有753,100张,期间卖出184,713张,期末持有568,387张 -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24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期初持有93,785张,期间卖出93,785张,期末持有0张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期初持有83,901张,期间卖出83,901张,期末持有0张 - 梁美锋:期初持有1,760张,期间卖出1,760张,期末持有0张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姚记转债”的计划。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姚记转债”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