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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修订稿)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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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修订稿))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修订稿)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及下属公司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8月期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

一、自查范围 自查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在建、拟建及完工的49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中完工项目38个,在建项目9个,拟建项目2个。

二、自查过程

  1. 闲置土地情形自查
  2. 自查依据包括《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文、《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
  3. 经自查,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宁夏海雅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六块宗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但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4.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闲置土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5. 炒地行为自查

  6. 自查依据包括国办发20104号文、国发201010号文、国办发201317号文等。
  7. 经自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将开发建设投资未达到项目总投资25%以上(不含土地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外转出的行为。
  8. 公司认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炒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9. 捂盘惜售行为自查

  10. 自查依据包括《房地产管理法》、建房201053号文、国办发20104号文、国发201010号文等。
  11. 经自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报告期内取得预售许可或销售许可的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未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的情形。
  12. 公司认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捂盘惜售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13. 哄抬房价行为自查

  14. 自查依据包括建房201053号文、国发201010号文、国办发201317号文、建房2016223号文等。
  15. 经自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报告期内列入自查范围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均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符合相关规定。
  16. 公司认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三、自查总体结论 除宁夏海雅银川长河湾项目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因闲置土地、炒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因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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