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信安世纪”)将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4号文)同意注册,本公司于 2021年 4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1,939股,每股发行价为 26.7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3,490,326.42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1,727,799.3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61,762,527.0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4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100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1年 4月 16日,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 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110935528510301 1,753.6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 8110701013902061324 572,228.66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里支行 20000016706000041145161 9.22 合计 573,991.57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公司于 2021年 5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信安珞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珞珈”)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实施地点为武汉。除此之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如下: -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信安世纪、武汉珞珈;北京、武汉 - 新一代安全产品研发项目:信安世纪、武汉珞珈;北京、武汉 - 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信安世纪、武汉珞珈;北京、武汉
公司于 2021年 10月 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灏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灏信”)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实施地点为西安。除此之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如下: -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信安世纪、武汉珞珈、西安灏信;北京、武汉、西安 - 新一代安全产品研发项目:信安世纪、武汉珞珈、西安灏信;北京、武汉、西安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耀”)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除此之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如下: -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信安世纪、武汉珞珈、西安灏信、北京华耀;北京、武汉、西安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于 2022年 8月 1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新一代安全产品研发项目”、“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北京地区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院 2号楼”,具体如下: -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院 2号楼 - 新一代安全产品研发项目: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院 2号楼 - 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院 2号楼 - 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院 2号楼
3、追加部分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部分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通过向武汉珞珈增资或与其发生交易的方式增加其募投项目“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4、募投项目延期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年 7月 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 6月 30日”调整为“2024年 6月 30日”。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24,027.44 24,111.97 84.53 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项目所致 - 新一代安全产品研发项目:9,984.53 10,340.62 356.08 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项目所致 - 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10,328.78 10,157.24 -171.54 该项目已结项,差异系结余资金 - 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1,835.50 11,887.97 52.47 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项目所致 合计 56,176.25 56,497.80 321.54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1年 4月 30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 38,132,578.74元。公司于 2021年 5月 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 6月 3日召开的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054,489.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38,132,578.7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921,910.48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100Z0206号 专项报告。截至 2021年 7月 30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5月 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 6月 3日召开的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 5月 31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9,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3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2、公司尚未使用的募资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73,991.57元(包括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支出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 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已于 2024年 6月 30日结项,公司于 2024年 8月 21日将该项目结余资金 6,295,418.97元转出。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剩余资金 1,753.69元,系银行结息,结存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账户中。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户已于 2024年 7月 22日销户,公司已将该账户余额 2,932.98元补充流动资金转出,系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结余资金。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户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里支行户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余额分别为 572,228.66元、9.22元,系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新一代安全产品研发项目结余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 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通过新项目的开发与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未来面向市场的产品的竞争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本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形成更多自主知识产权,为公司产品的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的推出提供技术支持,为公司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和行业专家,提升公司整体研发素质。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 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改变公司办公场地受限的问题,有利于节省公司租金,实现总部及研发中心等核心机构集中办公,集约化管理,提高协同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由于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 新一代安全产品研发项目投产后累计实现效益 5,018.39万元,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下游行业减缓采购节奏,产品需求调整,盈利能力短期承压,导致效益为完全达到预期。未来公司将协调资源积极开拓销售渠道,提高项目收益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