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转债代码:113662 转债简称:豪能转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7,605,283.0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2,394,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10月 29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55,038.0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39,000.00万元; 2. 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16,00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5,239.47万元。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 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 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由相关部门发起付款申请,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 3. 公司财务部汇总收集相关支付凭证,并建立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台账中还应记录每笔支出的置换情况。公司按月度汇总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填制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并经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按以下方式操作置换: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 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 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