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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传媒: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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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551 证券简称:无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4-013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7,600,94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或留存用于公司经营发展;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4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84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11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1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 --- | --- | --- | | 1 | 08*****311 | 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2 | 08*****985 | 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 3 | 08*****862 | 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财金控新媒体投资中(有限合伙) | | 4 | 08*****583 | 河北旅投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5 | 08*****590 | 河北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北新冀文化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 6 | 08*****152 | 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赣州中财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7 | 08*****868 | 中财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财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8 | 08*****74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视融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琦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9 | 08*****215 | 四川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0 | 08*****771 | 四川欣闻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11 | 08*****465 | 河北沿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兴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12 | 08*****475 | 河北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 | | 13 | 08*****297 | 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1月4日至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广电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北广播电视台、股东河北广电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内蒙古中财金控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赣州中财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内蒙古中财文津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河北旅投股权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河北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并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9.306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0号勒泰广场B座9层 咨询联系人:马志民 咨询电话:0311-8711902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广电无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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