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期权注销数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429,809份,其中: 1、注销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2,499份; 2、注销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600份; 3、注销 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02,133份; 4、注销 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2,372份; 5、注销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87,205份。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429,809份进行注销。
一、本次注销事项的批准及授权 (一)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 5月 24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三) 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四) 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五)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3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1月 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7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2,499份。 鉴于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5,600份。 鉴于 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42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02,133份。 鉴于 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8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2,372份。 鉴于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 15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87,205份。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429,809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2021-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所涉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