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盛证券、浙商证券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镇洋发展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526万股,并于 2021年 11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3,480万股,其中限售股 36,95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4.99%,流通股 6,526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5.01%。2022年 11月 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9,053.47万股上市流通,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0.8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 3名股东,分别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 3名股东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 279,005,2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4.17%,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4年 11月 1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3,480万股。2023年 12月 29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6.60亿元。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镇洋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1,48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34,801,481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就其股份锁定情况出具了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股东和董监高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1月 11日;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79,005,287股,其中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 279,005,287股,首发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 0股。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项目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279,005,287 | -279,005,287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55,796,194 | 279,005,287 | 434,801,481 | | 股份总额 | 434,801,481 | 0 | 434,801,481 |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镇洋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镇洋发展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镇洋发展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镇洋发展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