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为证券公司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的挂牌底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结果为参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确定。交易对方将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够降低公司的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和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控股中山证券,并将继续依托中山证券和东莞证券开展证券公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