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开发区利泽中园二区 218、219号楼爱慕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48,078,8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5.288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荣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A股 票数 347,814,472 比例(%) 99.9240 票数 117,700 比例(%) 0.0338 票数 146,643 比例(%) 0.042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1 议案名称 同意 同意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票数 2,242,300 比例(%) 89.4543 票数 117,700 比例(%) 4.6955 票数 146,643 比例(%) 5.850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婷、杨茜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