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云科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9日召开。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225,777,28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336%。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6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932,337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