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云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坚塔街 599号光云大厦 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7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6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26,709,617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26,709,61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3.353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3.3530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谭光华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在线连接主会场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股东类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226,270,043 | 99.8061 | 405,854 | 0.1790 | 33,720 | 0.0149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股东类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226,296,486 | 99.8177 | 338,965 | 0.1495 | 74,166 | 0.0328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弃权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92,763 | 52.8524 | 405,854 | 43.5308 | 33,720 | 3.6168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2、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的,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的,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利敏、孙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