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的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战兵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2名,代表股份175,130,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82%。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数为168,253,739股,占99.9301%,反对票数为117,656股,占0.0699%。 2.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数为168,253,739股,占99.9301%,反对票数为117,656股,占0.0699%。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票数为168,253,739股,占99.9301%,反对票数为117,656股,占0.0699%。 4.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数为175,012,909股,占99.9328%,反对票数为117,656股,占0.0672%。
在涉及重大事项的5%以下股东表决中,上述议案均获得了99.1655%的同意,反对比例为0.8345%。
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在审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时,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陈一宏、姚璐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