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得到了追认。此前,在2024年4月19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公司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然而,公司近期自查发现,由于经办人员的误解,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未经董事会审议授权即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涉及3,500万元及利息102,947.39元,该笔资金及其利息已于2024年6月5日赎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承诺将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表示,此次追认的现金管理行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理财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已要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业务人员专业培训,防止类似情况重演。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对此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强调公司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