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作出了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公司保证其股东未出现以下情况:一是被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二是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三是利用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绿联科技声明在招股说明书中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并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所有相关法律后果。该承诺由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何梦新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