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发布,同时明确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职责。公司设立了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的畅通,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755-29355711、传真同号及电子邮箱irm@ugreen.com。
公司计划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多种途径听取投资者意见,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股利分配决策程序方面,董事会需综合考量公司经营状况、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分红方案,独立董事可对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方案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分红方案时,需保障中小股东的表达权和知情权,若不进行现金分红,需在年报中说明原因及留存收益用途。
公司建立了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和网络投票制等股东投票机制,其中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董事或监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确保其表决权得到重视,网络投票制则便于股东远程参与股东大会。此外,公司还允许征集投票权,但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且不得设定最低持股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