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六)。该意见书确认了绿联科技在相关期间内,其业务发展目标和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且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此外,信达律师对绿联科技的《招股说明书》进行了审阅,确认其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与之前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内容一致,不存在矛盾,且不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而引致的法律风险。
绿联科技的业务发展目标和主营业务在相关期间内保持稳定,公司及其关联方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同时,信达律师对绿联科技的《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尽的法律风险评估,确认其内容准确,引用的法律意见与历史文件相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而避免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绿联科技在相关期间内新增了多项中国境内专利权,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涉及信号转换器、多功能电子设备支架、通信方法、USB接口芯片电路、电源适配器、耳机、连接器、数据线、扩展坞以及充电器等领域。这些专利的获得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知识产权组合,体现了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持续投入和成果。
绿联科技的出口业务涉及多种报关类型,包括一般贸易0110模式、直邮1210模式和直邮小包模式,每种模式下的税务处理、承担方和流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已采取措施确保出口报关及进口报关过程中的合规性,包括提供准确的申报货值、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责任约定、获取专业税务咨询以及遵循各国法律法规。这表明绿联科技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严格遵守了相关税务规定,确保了业务的合法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