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已对晨丰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确认晨丰科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推荐其证券发行上市。晨丰科技已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未采用公开方式,符合《证券法》规定。同时,晨丰科技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且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丁闵先生,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完成后,丁闵先生持有的股票将根据持股比例锁定18个月或36个月。此外,晨丰科技与长江证券不存在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关联关系,长江证券内部审核程序已完成,项目通过内核会议。晨丰科技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稳定,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晨丰科技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均符合监管规定,长江证券承诺已勤勉尽责,确保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