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了补充法律意见。丁闵通过股份转让及认购发行股票的方式取得了晨丰科技的控制权,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9.93元,涉及33,800,381股,占总股本的20%。控制权变更过程及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风险提示充分,包括交易审批风险、实控人变更后经营管理风险、新能源业务风险及控制权稳定性风险等。丁闵承诺若非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将通过其他方式增持股票以保障控制权稳定。原控股股东求精投资及其实控人何文健、魏新娟曾作出避免同业竞争、股份限售等公开承诺。丁闵的股份锁定期安排符合监管要求。本次发行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提前确定发行对象并锁定发行价格的规定。发行对象丁闵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持股或不当利益输送,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第9条的规定。丁闵取得控制权旨在支持晨丰科技在新能源领域的多元化发展,优化业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