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6月25日公告中提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计划将其持有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2.42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天津同程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此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元成环境补充披露越龙山度假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欠款详情,包括交易背景、金额、合同、回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分析应收款项回收风险及保障措施;核查天津同程与元成环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业务或资金往来,确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以及交易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同时,需说明天津同程支付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评估股权转让款回收风险,以及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措施。元成环境被要求在收到函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