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回应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监管工作函。截至2024年5月31日,浙江越龙山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欠元成环境工程款1.89亿元,欠浙江元成旅游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及利息0.94亿元。股权转让给天津同程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后,元成环境将形成约2.83亿元的应收款项,主要回收来源是度假区运营后的收入。天津同程已支付首期转让款1.21亿元,并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剩余款项应在18个月内付清。越龙山度假的欠款源于2020至2023年间元成环境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咨询和苗木销售,合同总额3.68亿元,已回款2140万元。天津同程与元成环境及其关联方无业务或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关系。关于支付安排,天津同程的支付计划基于其运营情况和财务数据,已支付的首期款项证明其有能力履行支付义务,且天津同程正处在旅游业务的快速发展阶段,具有较强的协同合作能力。尽管如此,应收款项仍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