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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来源:公告原文 2024-07-02 02: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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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了法律意见。该计划涉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2023年5月29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关联董事郑瑞俊回避表决。6月13日,公司公布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6月15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征集了投票权。6月16日,董事会确定了首次授予日和授予价格,向66名激励对象授予1,046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7月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同意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决定为6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同时作废1名离职激励对象的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6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57.79%,满足了归属条件。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归属和作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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