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瑞茂通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截至2024年6月13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8,579,400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故2023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5月21日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总股本1,086,627,464股中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078,048,064股为基数,拟派发红利总额为97,024,325.76元(含税)。此外,公司2023年度加上回购股份支付的资金13,112,274.74元后,现金分红比例为37.43%。
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中,公司总股本为1,086,627,464股,回购专用账户的8,579,4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078,048,064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时,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约为0.089元/股,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绝对值约为0.025%,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瑞茂通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