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了法律服务,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见书和补充法律意见书。2024年7月1日,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二次修订稿议案。修订内容涉及发行目的、方案公平性、合理性、财务指标影响、项目经济效益、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及填补措施措辞的更新。修订后的文件已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律师认为审议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