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回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问询涉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毛利率变动、外销占比、2024年一季度业绩预告、销售模式、境外市场需求、客户销售数据、供应商合作、关联交易、募投项目收入预测、研发内容、产能规划、合同签署、研发费用、实施地点、租赁续期、控股股东认购资金来源、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影响、前次募投项目调整影响等问题。公司详细解释了业绩变动原因、销售模式、外销情况、客户与供应商关系、募投项目实施可行性、租赁合同续期风险、控股股东认购资金来源、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影响等,并提供了相关数据和分析。
此外,公司还说明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包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初的工作情况,以及最终决定换回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确认不存在前后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详细阐述了其审计工作安排和质量控制流程,以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完整性。
公司还对比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变动情况,解释了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并提供了2024年一季度业绩增长的分析。针对募投项目,公司详细说明了销售规划、成本费用预测、产能消化措施、研发人员配置、租赁合同公允性、折旧摊销影响、前次募投项目调整影响等内容。最后,公司分析了与关联方嘉敏利光电的业务差异,确认不存在同业竞争,并概述了核查程序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