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控制财务风险,确保稳健经营,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制度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定义,排除了主营业务为融资服务及对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的资助。公司需遵循特定审批流程,包括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及可能需要保荐机构的意见。对于特定情况,如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公司总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公司需与被资助对象签订协议,明确资助条件、金额、期限及违约责任。在特定情况下,公司不得提供财务资助,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需在公告中承诺,提供财务资助后的12个月内,不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财务部负责风险评估,审计部审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财务部执行资助并持续监督,审计部检查合规性。公司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资助详情,包括资助协议、资助对象信息、风险防范措施、董事会意见、保荐机构意见、累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金额。对于已披露的资助,若出现资助对象还款延迟或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况,公司需及时披露并说明应对措施。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面临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