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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泰来: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内容摘要

来源:公告原文 2024-07-02 0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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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概述如下:

  • 章程包含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容。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后五日内发出通知。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时,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 股东大会提案需在职权范围内,由董事会、监事会或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需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大会通知需提前十五日,会议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股东权利、股权登记日和联系人信息。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需充分披露提案内容,采用网络投票的需明确时间和程序。
  • 股东大会召开时,董事会将采取措施维护秩序,股东或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表决。
  • 公司通知可通过专人、邮件、电子邮件、传真、公告等方式发出,公告方式视为所有人收到通知。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 公司解散原因包括章程规定的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合并或分立、被吊销营业执照等,解散后需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 利润分配政策需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现金分红比例根据不同阶段有所调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和解聘需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需提供真实会计资料,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依据不同方式有所不同,公告方式送达日期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
  • 公司指定报纸和网站作为公告和信息披露的媒体。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解散需办理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需办理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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