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补充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26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随后与中介机构一起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研究并逐一答复,同时依据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相关信息已在2024年5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上公布。
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在6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日,公司又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以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二次修订稿议案。相关内容已在2024年6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基于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和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问题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修订,修订内容同样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
公司提醒投资者,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还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决定,最终能否成功及时间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