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茂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了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在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1幢2楼公司会议室举行,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龙飞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包括回购股份的目的、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回购方式与价格区间、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及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实施期限,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05,342,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8051%。所有议案均获得了通过,其中《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2,904,506,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票数为836,300股,占0.0288%,除《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议案外,其余议案均无弃权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议案同意票数为2,904,463,026股,占99.9697%,反对票数为836,300股,占0.0288%,弃权票数为43,000股,占0.00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票数为2,904,623,026股,占99.9752%,反对票数为719,300股,占0.0248%,无弃权票。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审查,确认其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