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04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龙飞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3人,代表股份2,905,342,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051%,其中中小股东代表40人,代表股份38,579,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9%。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回购股份的目的,同意票数为2,904,506,026股,占99.9712%;反对票数为836,300股,占0.0288%。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同意票数为2,904,506,026股,占99.9712%;反对票数为836,300股,占0.0288%。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同意票数为2,904,506,026股,占99.9712%;反对票数为836,300股,占0.0288%。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同意票数为2,904,506,026股,占99.9712%;反对票数为836,300股,占0.0288%。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同意票数为2,904,506,026股,占99.9712%;反对票数为836,300股,占0.0288%。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同意票数为2,904,463,026股,占99.9697%;反对票数为836,300股,占0.0288%;弃权票数为43,000股,占0.001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票数为2,904,623,026股,占99.9752%;反对票数为719,300股,占0.0248%。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磊、方伟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确认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