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24]A0378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于2024年7月1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达坂城50万千瓦风电项目、木垒5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及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其中,达坂城和木垒风电项目议案获得超过99.99%的赞成票,关联交易议案在关联方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也获得了超过99.98%的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