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核查意见,确认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且未损害股东权益。公司不存在实施股权激励的禁止情形,具备实施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任职资格,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法定情形,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计划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至少10天,并在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公司未有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的计划。激励计划有助于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股东与员工利益一致,确保公司稳健快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实施该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