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6日审议通过。方案决定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减去回购专户上的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人民币(含税)。若总股本在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变动,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保持权益分派比例不变。鉴于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总股本由636,049,840股减少至635,375,290股,因此,以现股本为基础,继续执行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红利的方案。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9日。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此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涉及的回购价格等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后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咨询详情可联系公司,地址位于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联系人为刘鹏,电话为0536-6339032,传真为0536-6339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