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11元。
- 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3年。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 总股本159,088,07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499,688.25元。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5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7月8日。
- 实施办法包括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派发红利,以及公司直接向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特定股东发放红利。
- 扣税说明根据不同股东类型有不同规定,自然人股东及基金依据持股期限扣税,QFII、沪股通投资者分别按10%税率扣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判断是否需缴税。
- 咨询联系方式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电话0431—87666905、13578668559。